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根據《惠州市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方案》(惠財采購〔2025〕3號)、《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發布〈惠州市綠色低碳建材新技術與產品推廣目錄〉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5〕571號)等文件要求,推動綠色建材在我市建筑工程中的廣泛應用,促進我市建筑工程品質提升,現決定開展惠州市綠色建材產品信息采集發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綠色建材產品信息采集范圍
本次信息采集的建材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為在中國大陸注冊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未被列入違法失信名單。生產型企業近3年無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安全生產事故和產品質量責任事故。
二、綠色建材產品信息采集條件
(一)經國家認證機構認證通過,取得綠色產品證書或綠色建材產品證書,且認證證書狀態為“有效”的建材產品。
(二)通過惠州市綠色建材專家評審的建材產品。
三、綠色建材產品信息采集及發布程序
(一)本次綠色建材產品信息采集工作采取企業自愿申報原則,按以下任一方式進行申報:
方式一:由企業填寫《惠州市綠色建材產品進入目錄申請表》(附件1)并提供相關信息采集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1.相應建材產品的綠色產品或綠色建材產品認證證書;
2.企業營業執照;
3.相關資質證書材料;
4.經銷類企業需提供生產廠家授權資料。
方式二:由企業填寫《惠州市綠色建材產品進入目錄申請表》(附件1)并提供相關信息采集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1.企業營業執照;
2.相關資質證書材料;
3.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4.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符合《惠州市綠色低碳建材新技術與產品推廣目錄》中規定的《評價技術條件》的綠色建材產品相關檢測報告。
5.經銷類企業需提供生產廠家授權資料。
(二)企業完成申報材料準備后,將電子材料發送至惠州市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協會郵箱(hzgba123@163.com),并將紙質材料寄送至惠州市惠城區江北東江二路2號富力萬麗酒店4層414號,聯系人:馮奕樂,聯系電話:0752-7779055。
(三)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綠色建材產品將納入《惠州市綠色建材產品采信應用目錄》(以下簡稱《采信目錄》)。
(四)《采信目錄》將不定期更新,如產品存在以下情況,將從《采信目錄》中移除或禁止進入。
1.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最新版)中被列為限制類和淘汰類的建材產品;
2.違法違規通過認證的建材產品;
3.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建材產品;
4.相關證書失效的建材產品(通過專家評審的評估論證采信證書有效期5年,綠色建材認證證書有效期從其規定);
5.抽檢質量不合格的建材產品(一年內兩次抽檢結果均不合格);
6.生產、使用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被相關部門處罰通報的建材產品;
7.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建材產品;
8.存在其他違規情形的建材產品。
四、其他要求
(一)根據《惠州市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方案》,進入《采信目錄》的建材產品將獲得政府采購相關政策支持并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向社會主動公開,推廣應用。
(二)已取得國家認證但未進入《采信目錄》的建材產品亦可獲得政府采購相關政策支持。
(三)申報進入《采信目錄》的建材生產企業要切實強化對建材產品的質量管控,壓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本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在各自職能范圍內,加強對建材產品的質量監管。
(四)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本級財政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在各自職能范圍內,加快推動綠色建材認證推廣工作,政府及國有資產投資的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房屋建筑工程按國家、省、市相關要求優先選用納入《采信目錄》的綠色建材產品;鼓勵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選用納入《采信目錄》的綠色建材產品。
(五)企業申報如有疑問,請徑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科技科咨詢。
附件:惠州市綠色建材產品進入目錄申請表
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1月29日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倪工、徐工,2117699;市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協會聯系人及電話:馮奕樂,777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