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積極擴大省外清潔電力送粵規模。持續提升西電東送能力,加快建設藏東南至粵港澳大灣區±800千伏直流等省外輸電通道,積極推動后續的西北、西南等地區清潔能源開發及送粵,新增跨省跨區通道原則上以可再生能源為主。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持續推進西電東送計劃放開,推動西電與廣東電力市場有效銜接,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到2030年,西電東送通道最大送電能力達到5500萬千瓦。
8. 合理調控油氣消費。有效控制新增石化、化工項目,加快交通領域油品替代,保持油品消費處于合理區間,“十五五”期間油品消費達峰并穩中有降。發揮天然氣在能源結構低碳轉型過程中的支撐過渡作用,在珠三角等負荷中心合理規劃布局調峰氣電,“十四五”期間新增氣電裝機容量約3600萬千瓦。大力推進天然氣與多種能源融合發展,全面推進天然氣在交通、商業、居民生活等領域的高效利用。加大南海油氣勘探開發力度,支持中海油烏石17-2等油氣田勘探開發,爭取實現油氣資源增儲上產。
9. 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強化電力調峰和應急能力建設,提升電網安全保障水平。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支持區域綜合能源示范項目建設。大力提升電力需求側響應調節能力,完善市場化需求響應交易機制和品種設計,加快形成較成熟的需求側響應商業模式。增強電力供給側靈活調節能力,推進煤電靈活性改造,加快已納入規劃的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因地制宜開展新型儲能電站示范及規模化應用,穩步推進“新能源+儲能”項目建設。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2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超過1500萬千瓦,省級電網基本具備5%以上的尖峰負荷響應能力。
(三)節能降碳增效行動。
堅持節約優先,不斷降低單位產出能源資源消耗和碳排放,從源頭和入口形成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閥門。
10. 全面提升節能降碳管理能力。統籌建立碳排放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防止簡單層層分解。推行用能預算管理,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對項目用能和碳排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從源頭推進節能降碳。完善能源計量體系,鼓勵采用認證手段提升節能管理水平。建立跨部門聯動的節能監察機制,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監管、綠色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探索區域能評、碳評工作機制,推動區域能效和碳排放水平綜合提升。
11. 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