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過程降碳類
1.工業領域示范項目。包括低碳零碳鋼鐵冶煉示范、有色金屬冶煉集成創新與流程優化,先進低碳石油化工、現代煤化工、綠色生物化工示范,可再生能源與石化化工生產系統耦合,工業綠色微電網、數字化綠色化協同降碳、“工業互聯網+綠色低碳”、綠色(零碳、近零碳)數據中心、“海底數據中心+海洋清潔能源”示范等。工業領域示范項目能效水平應不低于行業標桿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筑領域示范項目。包括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先進示范,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示范、公共基礎設施近零碳排放改造示范、供熱計量改造示范,高效熱泵研發制造與示范應用,新型膠凝材料、低碳混凝土、先進生物基建材等低碳零碳新型建材研發生產與示范應用等。(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交通領域示范項目。包括綜合交通樞紐場站綠色化改造示范,現代公路養護工程綠色化示范,低碳(近零碳)機場、港口碼頭、港區建設示范,高速公路服務區超快充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示范,機場、物流園區集疏運方式綠色化改造,港口集疏運結構調整示范,智能交通系統建設,高性能電動載運裝備應用推廣示范,綠色智能船舶、新能源航空器示范應用,空管新技術和程序研發應用,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生物天然氣、可再生合成燃料以及可持續航空燃料、低碳船用燃料研發生產供應等。(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民航局、國家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減污降碳協同示范項目。包括“廢鋼資源回收+短流程煉鋼”、廢鋁資源同級利用示范,高爐廢渣、電廠粉煤灰、煤矸石等固廢再生替代原材料研發生產與示范應用,退役光伏組件、風機葉片、動力電池等新型廢棄物高水平循環利用示范等。(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5.低碳(近零碳)產業園區示范項目。系統運用非化石能源開發、綜合能源系統和智慧微網建設、能源系統優化和梯級利用、工藝流程再造、產業間物質流循環耦合、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等多種方式,實現產業園區深度減排,建設綠色低碳產業園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