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策銜接。緊密銜接國家《關于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的實施方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發展綠色金融支持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學習和借鑒國內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的先進經驗,爭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較早建立相對完善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制度。進一步落實《惠州市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行動方案》中綠色金融相關政策措施。
(二)強化工作機制保障。建立由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銀保監分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國資委、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等相關部門組成的綠色金融發展聯動相協調推進工作小組,定期召開全市綠色金融發展聯動協調推進工作小組會議,認真落實中央、省有關綠色金融發展會議精神,研究部署全市綠色金融發展各項工作。
(三)強化措施實施效果。統籌加強跨部門政策協同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綠色金融政策嚴格實施和評估。加強培訓,加大綠色發展宣傳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加大綠色金融、轉型金融業務培訓。發揮市金融學會、市銀行業協會、市保險業協會等行業協會平臺作用,組織和舉辦“綠色金融”主題的講座和研討會,在全社會共同營造綠色低碳發展的良好氛圍。
來源 | 惠州市金融工作局、惠州金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