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推動綠色金融高質最發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決策部署,打造符合惠州實際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加大力度推動惠州綠色金融創新高質量發展,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發展綠色金融支持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2〕219號)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圍繞“以實體經濟為本、堅持制造業當家”為中心,助力“綠美廣東”生態建設,探索綠色低碳投融資新模式、新路徑,加快推進惠州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打造惠州綠色金融品牌,為惠州加快打造珠江東岸新增長極、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主要地區和更加幸福國內一流城市增添“綠色”動力。
(二)總體目標
在維護金融安全的前提下,集聚金融要素和資源,實現綠色金融產品不斷豐富、框架逐步完善、體系逐步健全,增強服務綠色發展能力。
——綠色信貸增量、擴面、提質。力爭到2025年,全市銀行金融機構全面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綠色貸款余額年均增速高于15%,占各項貸款的比重持續提升。
——綠色債券、綠色股權融資等直接融資規模逐步擴大,到2025年末,全市綠色債券余額30億元以上,綠色直接融資渠道持續拓寬。
——綠色保險覆蓋面持續拓展保障力度持續增強。鼓勵保險機構結合我市產業特點不斷開發綠色險種,到2025年末全市綠色保險保障金額突破20億元。
(三)工作思路
以“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堅持市場化、專業化”為原則,按照“規劃先行、協調推進、以點帶面、重點突破”的工作思路,通過完善政策措施配套機制,建立工作體系,形成政策支持合力,加強機制創新,增強金融綠色發展內生動力,構建綠色金融治理體系,完善綠色貸款、綠色債券及資產證券化、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等產品體系,完善綠色金融標準和產品服務體系,穩步推進全市綠色金融發展,通過綠色金融推動區域經濟增長模式綠色轉型和綠色技術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