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推進綠色債券和綠色保險發展。拓展綠色債券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發行綠色企業債、綠色公司債、碳中和債、綠色票據等綠色債券產品,以及綠色資產支持證券,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引導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惠州分公司拓寬綠色債券業務品種,支持符合規定的綠色產業、綠色項目或綠色經濟活動,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拓寬綠色產業融資渠道。引導保險機構積極探索推出綠色保險產品,支持保險機構為銀行等其他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提供風險保障和支持。
(二)完善綠色金融與產業聯動機制
1.建立綠色企業(項目)庫和綠色數據采集平臺。2023年底前,推動建立惠州市綠色企業(項目)庫,完善數據采集、管理、綠色認定、數據分享等全流程工作機制。2025年前,建立綠色數據采集平臺,通過工業互聯網、物聯網采集企業(項目)生產能耗和碳排放等數據,歸集綠色信息,增強企業和項目與金融機構聯動,為認定綠色企業(項目)、開發綠色信貸產品、構建企業(項目)碳賬戶金融服務體系提供數據支持。
2.建立工業企業碳賬戶試點。搭建企業碳排放信息記錄與管理平臺,建立企業生產碳排放可計量體系,定期獲取企業碳排放信息,分批推動轄區工業企業建立企業碳賬戶。力爭2023年底前,推動大亞灣開發區碳賬戶試點工作,聯合大亞灣開發區在石化園區選取超過20家工業企業率先試點建設碳賬戶,并配套金融差異化支持政策。2025年前,實現以碳賬戶數據為基礎,探索構建企業碳信用體系,并逐步實現碳信用體系與社會信用體系的對接。
3.加大對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的支持力度。圍繞惠州產業發展結構,強化產融對接,深入綠色金融對“2+1”產業、“3+7”園區及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的深度協作,在“綠色+康養”“綠色+鄉村振興”“碳匯+三農”等方向開展全面融合。推動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有效銜接,為符合政策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企業降耗升級、綠色轉型提供貸款。鼓勵金融機構將企業碳排放信息、行業主管部門有關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等納入授信審批管理流程,通過采取差別定價、授信,對煤電、石化、水泥等行業企業形成控碳減排的約束激勵。對產業園區循環化、綠色化改造給予重點授信支持。
(三)完善綠色金融治理體系